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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敬芳律师,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海南省律师协会会员,海南省律师法援团成员,黑龙江大庆人,副教授。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后,从事律师工作,曾在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黑龙江司洋律师事务所执业,2008年转入海南法立信(琼海)律师事务所执业。擅长多个领域的法律服务,从业以来,代理了各种类型的法律案件,深受...【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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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遇保险合同纠纷 可通过保调会快捷途径解决

来源:琼海孙敬芳律师网  作者:琼海律师  时间:2014-08-29

  今后,我市各家保险公司客服柜面、窗口都将放置“保险合同纠纷调解提示卡”,告知消费者在发生保险合同纠纷时,可以通过温州市保险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保调会”)快捷途径解决。

  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减少保险消费投诉,日前市保险协会向全市47家市级保险公司下发《关于建立保险合同纠纷案件承办移交制度的通知》。《通知》中对移交案件的标准作了明确规定,包括分歧较大且在公司层面调解不成功的案件;矛盾尖锐且有可能激化的案件;公司认为有必要通过保调会进行调解的案件。同时要求保险公司为消费者提供“保险合同纠纷调解提示卡”。

  据了解,随着保险业的快速发展,保险合同纠纷迅速增加,单一的诉讼方式较难及时有效地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亟须非诉讼调解机制的介入。而人民调解作为诉讼外解决矛盾的一种手段,具有高效率、低成本、少对抗的优势,在保险行业更是一项能够有效化解纠纷的维权制度。

  温州市保险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于2012年成立,是当时全省保险业的一个创新举措。保调会调解员由保险行业内的保险专家和经验丰富的保险工作者及法律工作者组成。保调会受理符合以下情况的投诉:属于保险赔偿、给付的纠纷;投诉人为保险合同当事人;被诉保险公司为会员公司;保险公司已作出赔偿、给付决定;尚未进入仲裁或司法程序。成立两年来,保调会除了受理来电、来访、上级转办等渠道反映的各类投诉信访件外,也成功调解了不少由公司主动申请调解的案件。

  市保险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建立保险合同纠纷案件承办移交制度,进一步化被动受理为主动承办案件,将原本的自发行为制度化、规范化,有效地将保险合同纠纷化解在系统内、行业内,避免因矛盾激化造成对行业的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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